綜合報導 / 台中市
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會不會管太多呢,台中有社區住戶投訴管委會,規定寵物搭電梯,腳不能落地,一定要飼主抱著,如果違規三次,寵物就必須強制驅離,讓住戶很不滿。管委會則反駁規定還在協調當中,住戶有意見可以提出來。
小狗天真可愛的模樣,讓主人愛不釋手,就算出門也要帶著它,但如果回到社區公寓,打算搭電梯,到底該把小狗抱起來,還是讓小狗自己走。台中三木日光計劃社區就有住戶投訴,管委會規定,住戶帶寵物搭電梯,必須將寵物抱起來,違反者遭拍照三次,就必須將寵物強制驅離,做法強硬,引發爭議。
陳小姐飼養了四隻小狗,其中一隻黃金烈犬重達33公斤,管委會新規定,讓他氣的跳腳,認為太強人所難。但管委會對於指控也有話說,拿著九月召開的例行會紀錄,上面雖然清楚寫著強制驅離,但是主委強烈否定,表示所有規定都經過社權會討論,才會定案,現在住戶對於寵物搭乘電梯規定不滿,都可以再協商討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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