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12:00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 11/1開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11月1號又有新法上路,警政署決定,對於汽機車經過行人穿越道,如果有不禮讓行人,進行加強取締,最高可罰3600元。

  警政署提醒,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必須減速禮讓行人,並且跟行人保持距離,如果車輛前端距離行人少於3公尺左右,就會被舉發,同時也會針對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依規定告發,希望透過公權力,改善「車不讓人」的問題,減低行人車禍意外機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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