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 12:00

酒駕別到台中! 中市逾0.25加重罰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要遏止酒駕,法務部研議,要把原本不能開車的標準,酒測值0.55降到0.25。台中也率先提出自治條例草案,規定酒測值超過0.25,就要扣車7天,吊牌3個月,罰款加倍變成39000元,草案最快五月送審。胡志強還說,如果要他站路邊取締,或是酒駕連坐處罰,他都願意。

  酒後駕車,蔡姓男子在嘉義,撞死2人,其中包括才9歲的林小妹妹,總統馬英九當時就說了重話。總統希望酒駕預防性羈押24小時,但修法得按步就班,酒測下限改成0.15之後,現在法務部還研擬,要把不能開車的標準0.55毫克,降到0.25。

  但台中決定不等中央,提出自治條例草案,內容很明確,只要酒測超過0.25,就吊牌3個月,扣車7天,保管費加倍,還得參加交通講習,罰款更是從原本的19500,倍增到39000。原本胡市長還想加上連坐處罰條款,因為取締困難先擱置,這份草案最快五月就能送審,喝酒不要開車,台中可能會率先,成為處罰最重的城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