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開車族要注意了,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只要惡意逼車,任意變換車道,將開罰六千到二萬四千元,並吊扣牌照三個月,而這個法令之所以通過,是因為去年,懷孕八個月的孕婦葉貞妤被大貨車逼車追撞,撞成植物人,家屬奔走一年多,發起連署修法,終於盼到公路正義。
一部銀色轎車,突然變換車道,擋在前面,急踩煞車,造成後方車閃避失控,惡劣駕駛還有他,蛇行跨越兩個車道後往右切,逼得黑色轎車撞上護欄,惡意逼車釀成車禍,去年一個懷孕八個月的孕婦葉貞妤被大貨車逼車追撞,送醫急救,引產生下一名男嬰,肇事的司機卻始終沒有悔意,罰責太輕,擔任律師的姑姑發起連署修法,要讓惡意逼車的駕駛重罰。
而這項法令通過了,只要惡意逼車包夾,任意變換車道,或是故意急踩煞車,都要被開罰6千到2萬四千元,吊扣牌照三個月,若是造成傷亡,還要罪加一等,希望杜絕道路惡霸,讓葉貞妤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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