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 18:58

縮短看護遞補期 身障者減少等待

邱薇而 蔡長剛 報導  / 台北市

  外籍看護申請遞補,現在有重大放寬,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案,原本要等六個月現在縮短為3個月,本身也需要看護的立委楊玉欣表示,其實行動不便者面對外勞逃逸申請遞補,一天都不能等,但經過協商只同意縮短時間,也算是一種進步。

  外勞逃跑對雇主來說,事件非常困擾的事,尤其是家中有需要外籍看護的家庭。不過現在有好消息了,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逃逸外勞,申請遞補條件,有重大放寬,在不能歸責於雇主的情況下,家庭看護外勞的遞補時間,從原本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

  雖然縮短,但立委楊玉欣覺得,還可以在人性化一點。這次修正條文,除了放寬外勞看護遞補時間,包括是產業外勞、家庭幫傭等,以往外勞逃逸,要抓到才能遞補,現在改成只要通報,滿6個月就可申請遞補。

  另外,為了降低逃跑外勞,外勞經僱主同意是可以轉換新僱主,為的就是降低雇傭關係不良,雇主也不用勉強忍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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