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俐吟 王永秦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廖姓國中生,在棒球隊擔任投手,卻因為沒繳後援會會費受到差別待遇,只能在場邊練習傳球,不能參與練習,家長心疼提告,新北地院認為教練教學,確實標準不一,違背憲法保障人民接受國民教育的權利,判校方國賠十二萬元,也成為差別待遇教學的判賠首例。
廖姓國中生,原本在棒球校隊擔任投手,每個月要繳2500元的家長後援會費,但父母認為會費流向不明拒絕繳費,從此之後他就無法參與團體練習,有如流浪狗一般,父母心疼提告,新北地院認為教練做法違背憲法保障人民接受國民教育的權利,判校方得國賠12萬元,也成為差別待遇教學判賠首例,雖然校方一再否認,但廖姓國中生的父母質疑,後援會費有部分流向教練,教學才會受到干涉,而且這名教練就是前職棒選手童琮輝,童琮輝認為這是因材施教,並非差別待遇,但事發後廖姓學生換了學校,曾經開心的練球時光也變了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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