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 18:58

搖屁股像比中指 婦人辱鄰罰3萬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去年7月,台中有一名婦人對著鄰居家門口大搖屁股,被告上法院,被當時婦人喊冤,說自己只是在做運動,但法官認為對人搖屁股,就像比中指,有公然侮辱的意思,判婦人要繳罰金3萬元,但是原告張姓男子說婦人到家門口搖屁股,高達55次,法官判太輕了,他還要再上訴。

  黃姓婦人,對著鄰居家門口,一下子像在蹲馬桶,一下子又搖起屁股,鄰居張先生,覺得自己被汙辱了,一氣之下告上法院,但婦人說,自己只是在做運動,法官認為,婦人除了搖屁股,沒有其他運動的動作,而且離鄰居家門口,只有30到70公分,實在太近,判婦人涉嫌公然侮辱,要繳罰金3萬元,但原告張先生,大喊判太輕了,原來兩人為了抽油煙機,和熱水器的噪音跟排氣問題,已經爭執多年。

  婦人甚至,把熱水器,接上長長的排氣管,直接對著鄰居家門口,張先生對判決不服,還要再上訴,這場鄰居之間的糾紛,恐怕還難以落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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