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有一名高工老師向媒體投訴,學校主任代上游泳課,竟然因為學生沒帶泳衣,就要他們在高溫30度的烈日下罰站半小時,就連生理期的女學生也要受罰。但被指控的主任出面澄清,說是不希望學生晾在一旁不上課,才要他們跟在旁邊看。
烈日當頭,這些學生卻背著手,站在泳池旁,怎麼不下水呢?原來他們沒帶泳衣被罰站,但仔細看一個個光著腳丫,踩在曝曬的瓷磚真得好燙,女學生生理期男生沒帶泳衣站到下課為止將近半小時,站這麼久,而且生理期女同學,不能下水也得罰,代課的金主任,被指控,根本是體罰學生,出面喊冤,說當時是要維護上課原則,不是體罰。
有點灰心因為大多數老師很認真,也覺得自己啞巴吃黃蓮,認真教學,被說成虐待學生,事隔快一年,雙方還是各說各話,但受罰的還是學生,只希望類似事件,別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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