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3 06:00

防過勞 雇主最高可罰30萬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職業安全衛生法」今天上路,分兩階段實施,適用勞工有1067萬多人,包含外勞、派遣工等,新法納入「防過勞」條款,雇主須對輪班、夜間或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容易引發疾病進行預防,否則可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若因此導致勞工有職業病,最高可罰30萬元。

  工傷協會表示,很遺憾的是,勞工最關心的過勞課以雇主刑責並未納入新法,無法達到嚇阻效果。「職安法」也增列「六輕條款」,要求石化廠等高風險行業應提安全評估報告,若未落實造成火災爆炸等意外,導致死亡或3人以上罹災,最高可罰300萬元,但這部分要從明年元旦起才實施。

  另外,新法也禁止懷孕或產後未滿1年的女性勞工,從事礦坑、鉛散布場所,及暴露在有害化學品,影響胎兒健康的工作,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8萬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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