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霧峰國中國樂班老師林俊斌,四年前指導學生練習時,持長約二十三公分的木魚棒,快速敲擊魏姓男學生的頭部四下,造成魏生右耳聽力嚴重減損。
林師坦承,是出於善意提醒才用木魚棒敲擊魏生頭部,屬於教學方式,沒有傷害學生的意思,也與魏生聽力受損無關。 但法院認定,魏生先前並無急性發炎、神經病變等,可能造成右耳突發性聽障的因素,右耳聽力減損確與木魚棒敲頭有關,但因木魚棒僅十八公克,顯見林男並非故意傷害學生。台中高分院考量雙方已用三百萬元達成和解,昨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林男八月徒刑,但可緩刑五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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