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19:21

兒童餐禁送玩具 後年起開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從後年開始到速食店買兒童餐不能送玩具了。衛福部食藥署公告,從2016年起,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炸雞、漢堡、可樂等食物,不可以用免費贈送或是加購的方式促銷,違者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另外,每天下午五點到晚上九點,這些食品的廣告也不能在兒童親子頻道播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