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社區禁養寵物糾紛層出不窮,台中一名朱小姐因為管委會通過禁養規約,限一個月內將她養的狗「處理掉」,她捨不得和愛犬分開,只好搬家。而社區住戶說,去年七月開始,鄰居就不斷反應,搭電梯就像進到毒氣室,一開始好好勸說,但飼主朱小姐聽不進去,也不改善,只好由管委會修定禁養規約。
婦人端著綠色臉盆,裝水往下潑,還經常從14樓,把垃圾、狗屎丟到樓下,社區住戶受不了,一狀告法院,最後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婦人被判強制搬離,類似這個案例,另一棟社區的三樓,去年有住戶,養了兩隻黃金獵犬,搬進來時,承諾狗狗只走樓梯,但卻私自讓狗搭電梯,造成電梯內惡臭,住戶都受不了。住戶說,飼主不願改善,去年八月底,住戶大會才決定要修改規章,大樓內禁養寵物。
社區總戶數95戶,有66戶出席投票,贊成禁養的有35票,反對7票,當時飼主不願意棄養狗狗,一個月後自行搬家,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以規定禁養寵物,有人贊成,也有人認為不需要太嚴格,但如果造成鄰居困擾,又不改善,主管機關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表示,可依法處3000到15000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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