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業涵 吳權原 報導 / 台北市
拿起手機隨意拍別人,可能挨告。一名男子搭捷運,拍下了一名滑手機的正妹,引起對方不滿,雖然當下刪除照片,女子還是擔心男子握有其他照片,所以堅持提告。雖然檢察官認為,照片不是不雅照,也沒有上傳網路,最後不起訴處分,不過還是提醒您,拿起手機別亂拍。
公共場所拍美女,小心挨告。有一名正妹搭捷運低頭滑手機,一頭美麗長髮、清秀臉龐,被一名中年的吳姓男子看到,趕緊拿手機拍下想收藏,沒想到卻被正妹發現,要求刪除,正妹又擔心男子還有其他照片,堅持提告。不過檢察官認為,沒有涉及隱私部位,也沒上傳網路,不起訴處分。
拿出手機,很多男性朋友在捷運上捕獲野生正妹,難免情不自禁按下快門想收藏,但這樣違法嗎?年初就有一名50歲的吳姓男子,搭捷運時看到一位長髮正妹,於是拿出手機偷拍,但卻被正妹發現憤而提告。不過檢察官認為,男子拍下的是全身照,非不雅照,裁處不起訴處分。
想拍正妹照其實OK啦,但如果總是把照片對著不該對的隱私部位,或是沒經過同意就把照片公開,當事人就有權力提出侵權告訴。下回看到美女,情不自禁前,還是先問候比較保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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