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慧 報導 / 宜蘭縣
三年前,宜蘭一名李姓男子酒駕,爲了甩開警方追緝,加速逃逸,自撞路樹,翻車後送醫不治,家屬批評警方執法過當,要求國賠480萬,經過宜蘭地院審理,認為警方逾越最小侵害性和必要性原則,判警方需賠償192萬元,但警方強調絕對不是以守株待兔方式,抓酒駕,決定上訴。
小轎車側翻,在路旁,警方下車察看駕駛,但駕駛自撞路樹後,送醫不治,這起警方,追酒駕男子事件,即使過了三年,家屬仍舊忿忿不平,家屬申請國賠,宜蘭地院,判警方需負四成責任,賠償192萬元,面對法官判決,和家屬質疑,警方無法接受,就怕影響到警界士氣,警方不服,決定上訴,警方是否值勤過當爭議,再添一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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