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未驗出殘疾 醫師沒過失?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產檢惹出爭議!一名婦人,前年懷孕期間,到新北市中和一家正生婦產科,總共進行12次產檢及超音波檢查,醫師都認定胎兒正常,沒想到女兒生下來,雙手卻手肘以下缺損,只有半截上臂,還沒有右腳!婦人怒告醫師業務過失傷害,但醫審會鑑定認為一般超音波本來就會有誤差,加上沒進行高層次超音波檢查,也符合醫療常規,新北地檢署,認定院方沒有過失,不起訴處分。

來到世界的第一天,小又立就少了右腳,甚至沒有雙手,連抓住一點公平正義的機會也沒有!又立的媽媽在新北市中和這間正生婦產科,做了12次的產檢和超音波,醫師都沒看出異常,無法接受孩子生出來,卻有這樣嚴重缺損!又立的父母,因此怒告醫師、業務過世傷害罪,民事求償800萬,但醫審會鑑定,一般超音波誤差高達五成,沒有進行高層次超音波,也符合醫療常規,新北地檢署認定院方沒過失,對院長陳先正不起訴!婦產科醫師也提醒,胎兒在4到6個月,最容易觀察手腳,孕婦擔心的話,可以向醫師問個仔細,還有疑慮,也能自費進行高層次超音波,雖然說胎兒會轉動,超音波有死角,但醫生說看到的手腳,怎麼會消失?對寶寶和父母來說,誰能替他們討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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