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上30天沒加班費 火鍋店遭開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暑假打工旺季,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針對暑期工讀展開勞動稽查,查獲知名的連鎖火鍋店「千葉火鍋」桃園尊爵館,讓工讀生連續工作卅天沒休假,例假日上班也未依規定給加班費,認定違反兩項法規,將面臨四萬元至四十萬元罰款。

另外台灣中油大新站也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將罰款二萬元至二十萬元。勞動局勞動條件科長周賢平指出,依勞基法規定,每七日工作中有一日需為休假日,七月初針對暑期工讀展開勞動稽查,「千葉火鍋」尊爵館五月至六月的出勤紀錄,發現居然有員工連續工作一個月,期間都沒有休假;四月四日、五日是國定假日,「千葉火鍋」尊爵館也未依規定給予上班員工加給工資,兩項違規將分別罰款二萬元至廿萬元。

台灣中油大新站七月初也被查獲,有工讀生工作超過八小時,雇主只依時薪一一五元給薪,未依法給予加班費,同樣違反勞基法。中油:不熟法令 已改正。

對此,台灣中油大新站簡姓會計說,因對法規不熟悉,才沒發加班費,目前已改正。「千葉火鍋」桃園尊爵館店長藍銘成解釋說,店裡工作人員都是計時的工讀生,讓員工自己排休假,確實有員工連續上班超過七天,但並未要求員工連續工作卅天。

藍銘成也說明,工讀生一天工作只有幾小時,以往只要總工時未超過法定上限就好,不知工讀生也適用「上六天就一定要休一天」的規定,現已全部改善,國定假日也都有加給工資,特殊節日如勞動節等,也都補發工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