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中一名女子,跟男友到逢甲夜市一家韓式餐廳吃飯,沒想到有客人反映,女子體味太重、影響別人食慾,店家竟然說,願意退餐費,要求女子離開!實在太羞辱人,女子當場大哭,事後提告,老闆娘被依公然侮辱罪送辦。
因為體味太重,被店家要求離開,合理嗎?台中一名女子和男友到逢甲商圈一家韓式餐廳吃飯,因為有客人反映說,女子身上體味太重影響食慾,店家竟然要求女子離開,雖然願意退費,但當事人覺得受辱、當場大哭,當下就去派出所報案,警方調解不成,將老闆娘依公然侮辱罪送辦。
體味不好在密閉空間裡,真的有夠尷尬,但如果因此被店家趕出餐廳,算合理嗎,台中一名劉小姐和男友到逢甲商圈的,這家韓式料理吃飯,因為體味太重,讓其他客人不舒服,店家居然要她離開,說會全額退費,當事人當然不能接受,覺得受辱,在餐廳就哭了起來。
雖然店家說是委婉請她離開,但劉小姐氣到上警局報案,警方協調不成,最後老闆娘被依公然侮辱罪移送法辦,醫師說體臭的原因有二種,一種是流汗臭味,另一種就是腋下分泌物,也就是狐臭其實治療方法並不難,但不管如何,劉小姐也是客人,也付了錢店家卻不給吃,業者已經違約,消保官說除了刑事提告也能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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