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中市四名榮民,四十三年前合購兩百坪土地,登記其中一人名下,四人陸續過世後,這筆目前市值最高達一千萬元的土地,卻遭台中榮民服務處賤價一百六十萬元標售,下月將拆屋還地。
原來是持有的這名榮民,沒有娶妻,並沒有子女,另三人的子女也未辦理繼承,以致該筆土地在前年七月被台中市榮民服務處代管理並標售。榮民遺眷和現住戶共六人不滿未告知他們就標售土地,害他們將無家可歸,要求還他土地。
榮服處坦承有疏失,將協助住戶打官司或申請國賠。但律師表示,除非有再審條件,例如判決適用法條錯誤,能證明承辦人圖利買方等,否則在保護買方善意第三者的情況下,恐怕無其他救濟方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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