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學賢 報導 / 雲林縣
一名婦人騎車,在路上被警察攔下,其實員警是想好心提醒她,後照鏡壞掉了,婦人卻暴怒,狂飆三字經,伸手抓人,被壓制時還張口想咬警察,就因為情緒失控,妨礙公務被送辦。
雲林警方巡邏,發現一名婦人的機車照後鏡壞掉,好心想要提醒她去修理,沒想到婦人卻暴怒,狂飆三字經,還伸手抓人,員警將婦人壓倒,她甚至張開大嘴想咬警察。事後婦人才說,不懂為什麼自己騎車已經騎很慢還要被攔下,才會火大。但沒搞清楚警方來意的代價,是被依妨礙公務罪移送。
婦人沒來由的,對員警大罵三字經,員警被罵到火大,把婦人拉下車上銬壓制,婦人被壓在地上,一直掙扎反抗,張嘴要去咬員警手臂,婦人大失控,又咬又抓,攻擊員警,被強制帶回派出所。
當時員警巡邏,看到婦人騎乘的機車後照鏡壞掉,好心想要提醒她小心安全,只是照慣例先盤查身分,婦人就突然暴怒,不停辱罵員警,婦人事後才說,騎車已經騎很慢了還被攔查才會那麼火大,但員警只是要提醒她後照鏡壞了要去修,搞錯對方來意就暴怒抓狂,對員警又抓又咬,被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移送法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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