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權原 報導 / 桃園市
持續追蹤火燒車事故,檢方已經證實司機蘇明成的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而且車上寶特瓶確認就是92無鉛汽油,起火點就在駕駛座附近,地檢署懷疑蘇明成很有可能是邊開車邊喝酒,隨後引火自焚,因此將蘇明成的皮膚採樣,但汽油只會附著在衣物上,而且蘇明成遺體碳化嚴重,目前無法確定蘇明成是否有將汽油潑在自己身上。
火燒車意外,司機蘇明成體內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幾乎是爛醉的程度,檢方懷疑蘇明成當時很有可能,是邊開車邊喝酒,然後引火自焚,但汽油只會附著在衣物上,加上蘇明成遺體碳化嚴重,無法得知他是否有在身上淋汽油,但檢方查出火燒車當天,蘇明成載陸客到內湖昇恆昌後,先開車去加油,隨後將車停在行忠路上,自己一人在車上待了100分鐘才去載客,他很有可能就是在這一百分鐘內猛灌酒。
通聯記綠也顯示,在這100分鐘內,蘇明成有打電話朋友,友人表示蘇明成在電話中,大肆抱怨自己不如意,對時局不滿,充滿氣憤與消極,是否就是這些不滿,讓蘇明成選擇輕生,當時車輛明明已經冒煙,卻完全沒停,硬是往前了數百公尺,自撞護欄,司機是否在那時候就已經被燒死無法控制車輛,還是借酒壯膽死意堅決,眾多疑點,都還要檢方進一步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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