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道五號遊覽車翻車33死悲劇,其中有一家4口出遊全數罹難,全家就剩下李姓男子1人,當李姓男子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僅得到父母的理賠金,而妹妹的卻無法領,保險公司還說:「叫誰來領都一樣。」
根據《蘋果》報導,李姓男子的家屬打電話向保險公司申請妹妹的乘客險理賠,但保險公司引用《民法》194條拒絕理賠,根據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律師宋重和解釋,被保險人死亡,保險金會變成遺產,哥哥當然可以按照第4順位繼承,跟民法194條沒關係,宋重和批此作法是推卸責任。
保險公司對此回應:「李姓男子父母的賠償金已經簽結,明天就會撥款入帳,這次的保險屬於責任險,要依照民法194條賠付,對於律師有不同的見解,都可以進一步討論。」(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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