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昊北 邱顯雄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名八十歲老婦人,四年前在高雄榮總洗腎,結果沒想到,因為迴血導管頭鬆脫滲血,婦人開始不舒服,直到家人驚覺才緊急請現場護理師處理,但醫院事後不認疏失,家屬一狀告上法院,等了四年,最高法院認定,當時的護理師漫不經心,沒有注意到病人導管情況,依業務過失判六個月徒刑,高榮也要連帶賠給家屬300萬。
等了四年,媽媽的死總算等到交代,張小姐實在很無奈,她說母親洗腎多年,不過四年前在高雄榮總,按照慣例,像這樣進入洗腎室,進行血液透析的過程中,裡頭照看的護理師,居然沒有注意到,母親頸部負責迴血的導管接頭鬆脫滲血,事後家屬想釐清真相,醫院卻是這種態度,等到家屬告知,護理師再過來處理時,黃小姐的母親已經休克,最後不幸死亡。
不過護理師不認疏失醫院也認為無錯,家屬一狀告上法院,等了四年二審最後定讞,照護的護理師判刑六個月,高雄榮總也要連帶賠償家屬300萬。醫院認為,護理師當時有確定導管鎖緊,才會進行血液透析,不過法官認為洗腎過程中,護理師應當仔細專業照看,因為一個不留意,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叫家屬怎麼能接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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