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把握春節假期出遊的民眾要注意了!消基會調查國內15家旅遊業者,對團體旅遊旅客任意解約的賠償規定,只有兩家合乎規定,消基會點名可樂旅遊和燦星旅遊,在春節旅遊取消規定中,不論消費者幾天前取消,都不退還已經繳交的費用,違反交通部規定,依消保法可以開罰最高30萬元。
消基會調查國內15家旅遊業者,在團體遊客解約賠償規定,只有五福旅遊、雄獅旅遊,合乎交通部規定,其他像是可樂、燦星、東南、易遊網,等13家不合規定。
可樂旅遊、燦星旅遊,不論幾天前取消都不退還已繳費用,還有的是業者自己說的算。
消基會發現,易遊網2/16大板根3日遊團費12900元,2/1取消(出發前15天),依規定賠30%3870元,易遊網規定賠70%9030元,差額5160元,還有團體遊解約,消費者賠償比照自由行。
山富旅遊2/17港都三日遊,20000元,2/15取消依法規賠30%6000元,山富比照自由行規定,要消費者賠70%14000元,差額8000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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