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房仲的話,可不要盡信!新北市就有一名陳先生,太太生病、兩個孩子也還小,花了六年存下40萬想換房子,因為房仲口頭承諾可以貸款八成就成交,但銀行卻說只能貸六成,陳先生付不出錢、連訂金也被沒收,現在連房仲都已經找不到人!
公寓窗外掛出售廣告,陳先生挑中這間,位於桃園八德的四樓公寓,原本想讓妻子兒女,有更好的居住環境,找上林姓房仲,以490萬成交,最後房子沒了,連訂金也被沒收,當事人承諾我可以銀行說不行沒有再城都啥的鬼東西他把我的錢全部沒收我覺得很不舒服,陳先生控訴,當初房仲說可以貸款八成,最後銀行卻說只能貸六成,錢付不出來、房子買不成,連辛苦賺的40萬都被沒收,聽了房仲承諾能貸款八成,才會答應簽約,覺得對方沒盡到告知義務,而遭投訴的房仲公司,目前已經搬遷,連房仲也人間蒸發,電訪其他房仲,其他房仲業者建議,在簽約前,可以另外附加條件,為了自保,白紙黑字盡量寫清楚,避免發生糾紛,讓自己的辛苦錢要不回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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