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潔瑩 高燕泰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一名蘇小姐日前向台南公車處投訴,就讀高一的兒子搭乘5路公車回家,要在家齊高中站下車,但他按鈴下車,駕駛沒開門繼續往前開,當時少年提醒駕駛已經按鈴,結果到了下一站依舊沒停車,直到第三站駕駛才放人,少年多走了750公尺才回家,交通局調查屬實,已開罰業者9000元罰款。
搭公車按鈴下車,駕駛開門應該是基本動作,不過一位媽媽投訴,他就讀高一的兒子,9號下課搭公車,按鈴後要在家齊高中下車,但車門沒開,他跟駕駛說我有按鈴,但駕駛竟然不理會,繼續開到下一站台南高商,少年再次提醒我要下車,結果車子繼續開,直到體育公園站才放人下車,害少年回家得要多走750公尺,讓媽媽很不滿出面投訴,這輛公車是往返桂田酒店跟大甲里的5號公車,沿線約有65站,交通局接獲投訴後,查證屬實已經開罰業者9000元罰款,而遭投訴的公車駕駛自稱是忘了乘客有按鈴才會繼續往前開,交通局之前擬定市區客運業者違反公路法裁罰基準,從三月起實施,這是第一件開罰的案例,保障乘客按鈴下車的權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