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4 19:45

補習班與融資公司合作 分期繳違法!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華視新聞持續追蹤,發現這間補習班和三家融資公司有合作關係;學生和補習班簽合約,實際上融資公司把學費先全部給了補習班,學生再分期繳給融資公司,但這已經觸法!消保法規定,短期補習班不能分期,以過去的判例,就算補習班倒閉,學生也不用再繳錢。甚至有知情人士透露,有的融資公司和企業掛勾,可能暗藏不當利益關係。

借貸廣告常常聽見,融資公司街上超多,但和補習班合作已經觸法,根據消費者保護法56-1條必須限期改善,沒有改善者、將處最高50萬元的罰鍰,上課學生和補習班簽合約,卻是和未謀面的融資公司繳費用,也不免讓人懷疑其中的金錢關係很不單純。檯面上看起來有合約擔保,檯面下卻沒人知道怎麼回事,但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民眾都應該要多留意,把契約看清楚、問仔細,免得成為冤大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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