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13:00

政院通過"名模條款" 治裝費可扣稅

羅立芸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通過,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除了現有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之外,還增加治裝費、進修訓練費,以及職業工具支出等3項,可列舉減除的費用,比率分別是總薪資的3%。預計明(108)年元月上路,後年申報可以適用,估計約有10萬人受惠,財政部長蘇俊榮急著澄清,這不叫做名模條款,不認為修法是為高所得者量身打造。

名模林若亞2005年把治裝費用,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卻遭到國稅局打槍要求補稅,最後大法官釋憲出爐,認定所得稅法相關條文違憲,林若亞抗稅成功後,行政院通過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外界質疑是不是只適用高所得的人,財政部長蘇建榮連忙澄清。

像是名模走秀表演的治裝費,專業人員為了增加能力,報名補習班或學校課程的進修訓練費,以及理髮師購買剪髮專用剪刀,教師購買的教具的職業工具支出,3項費用可以適用核實減除,減除的比率,分別是總薪資的3%,這項修正案明年元月上路,後年報稅就可以適用,換算下來,平均每人最多可少繳6萬元稅金,提供民眾節稅的新選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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