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寫社論遭彈劾 管律師團:錯誤決定

陳詩雅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監察院以7比4,通過台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監委發現,管中閔在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匿名為壹週刊寫社論,月領5萬稿費,他在文章中稱讚自己,還向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喊話,希望給國發會,更明確的授權,並批評當時的央行總裁彭淮南,和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但管中閔律師團回應,錯誤彈劾,令人遺憾!

監察院彈劾台大校長管中閔,任職政務委員,先後兼任經建會、國發會主委期間,匿名為壹週刊寫社論,監委調查發現,說管中閔寫了寄希望於國發會等6篇社論,還在文章中替自己向高層喊話,說如果馬總統能給國發會更明確授權,其作用會更大。

監察院公布,管中閔為壹週刊匿名寫社論長達7年,獲得400萬元報酬,其中在政務官任內的稿費一共190萬元,違法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規定,監察院以7比4通過彈劾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察院認為管中閔除了匿名稱讚國發會主委,也就是自己,文章也曾對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的作法有意見,寫著曾銘宗即使再勤於射箭,動用國安基金撐盤,恐怕也只是徒然增加國庫損失而已,也曾經批評當時的央行總裁彭淮南,曾銘宗低調不評論。

而管中閔的爭議不只這一件,他曾在去年3月被爆出,從2005年開始陸續到中國多所大學兼課,違反法律規定,北檢還在調查,如今終於當上台大校長,但是爭議卻像雪球般愈滾愈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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