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近期有民眾發現在LINE群組流傳,禁止越南勞工入境台灣時攜帶違規物品,政府將從2019年3月1日起開始罰款新台幣30萬元,並禁止所有實習生、國際學生、越南遊客進入台灣時攜帶各種食品、蔬菜和水果等所有與治療有關的藥物,但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現,網路上流傳的有部分與事實不相符。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旅客入境攜帶違規物品的罰則,視「品項」及「數量」有所不同。自2019年2月20日起,從越南入境的旅客攜帶「豬肉產品」被查獲第1次違規裁罰20萬元,並非網傳的「從2019年3月1日起開始罰款新台幣30萬元」。
此外,傳聞提及的「肉乾」、「新鮮水果」等確實禁止攜帶入境,但「自用藥物」的部分,可攜帶規定內的數量入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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