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慧君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大家有沒有下班之後,常常收到主管傳LINE的訊息交辦工作,如果實際執行工作,主管就必須支付加班費!勞工朋友可以把工作時間截圖,再交給主管補登工時,如果主管沒有付加班費,經勞檢員調查後,最高可以處100萬元罰鍰。
真的不合理,下班後還收到長官傳訊息「Tag」你要求做事,晚餐吃不下電影也看不成,這時候勞工們可以要求雇主付加班費,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第一個小時和第二個小時的處理時間,都要加給1又1/3第三個小時以後,就要加給1又2/3,申訴的話我們大概處罰上原則上,會處罰2萬-100萬。」
不過該怎麼算加班費,6點下班,7點收到老闆賴或是電話指示任務,如果只回OK或已讀都不算加班,是當下開始工作就會算加班費,以月薪3.6萬元來算,加班2個小時內,1小時要付200元,第3個小時以上250塊錢,但要怎麼證明?可以截圖LINE對話再跟老闆要求加班費。
不過律師回應,想討加班費,沒這麼容易,律師林明侖表示:「很難去做舉證,來做認定說你到底工作時間是多少,真的進入所謂的勞資調解,或是到法院去認定的話,就會以一般合理的員工的,正常的工作能力,去看說他進行這個工作項目,到底需要花多久時間。」
員工下班後LINE響不停,過去就有員工用一封截圖訊息投訴,僱主就被判需要補發4小時加班費的案例,而現在是實際加班幾小時就付多少加班費,提醒勞工們,下班收到LINE可以詢問主管需不需要當下處理,雙方認定好工作時間,才不會出現糾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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