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駁火生死一瞬 "用槍時機"爭議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警察執勤碰上危險,但有槍卻不敢開,這是當警察的悲哀! 回顧過去7年,共有17起員警開槍,導致嫌犯傷亡的案件,但只有1件獲判無罪,而被判「業務過失致死」的員警得賠償嫌犯家屬,對他們的家庭經濟還有心理造成極大的負擔。其實,判定員警的「用槍時機」,爭議很大。不過確定的是,壓力都在員警身上,確實讓他們對用槍感到卻步,成為「帶槍的弱勢」。

警察面對嫌犯,和死亡只有,一線之隔,6月份,高雄員警圍捕毒犯,嫌犯兇狠直接開槍,子彈貫穿嫌犯要害, 他當場倒地不起,員警搜車才知道 ,他帶了300發子彈 。

亡命之徒,拒捕抵抗,時常上演,但旁人不知道的是,員警開槍執法後,背後卻得面對,沉重的司法壓力,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我們規定,都要把子彈先算清楚。」他是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戴上警槍值勤 ,已經26年。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我們當警察,從沒想過會開槍,老學長說,開槍有寫不完的報告」

老學長的話言猶在耳,想不到有一天,會驗證在自己身上。

2013年七夕情人節,嫌犯飛車衝進西門町 , 張景義開槍擊中嫌犯腹部,送醫不治,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將他起訴,而嫌犯家屬,一度求償1900萬,天價求償金,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表示,那心理真的很煎熬,很痛苦。

這把警槍1天得帶超過12小時,是他的護身符,但從此也成為,沉重的心結,纏訟6年,張景義終於獲判無罪。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使用警械的壓力,不應該基層員警身上,警職有多少6年。」這是7年來,17起警槍導致傷亡案件, 唯一一起獲判無罪的案例,而像張景義一樣幸運的人,並不多。

國際刑警科研究員 李泱輯:「我真的覺得警方給我這個槍,我自己都保護不了了 我怎麼保護別人。」

談起過往,情緒激動,李泱輯曾是保二刑大隊長,刑事局 偵四大隊隊長,資歷豐富。從當刑事局幹員就破案無數,還曾抓過惡房東張淑晶。

但李泱輯對警槍,有一道難以抹滅的疤痕,2001年,李泱輯開4槍制伏嫌犯, 換來對方控告殺人未遂, 他不願和解,堅持用槍時機正確,和嫌犯打了9年官司,但最後,仍遭判賠104萬。

國際刑警科研究員 李泱輯:「那段時間,真的會不敢用槍,我覺得我出去帶盾牌就好了 。」律師馬在勤:「必須要有一個專業的人士來判斷,到底什麼是用槍時機,第一個是心理壓力,然後是經濟。」

警察無疑是「帶槍的弱勢」, 也越來越多人, 正面對警察嗆聲, 平均1年下來,高達600件員警執勤受傷案,大多是遭民眾攻擊,這是人民保母的無奈, 擔心被告,動輒得咎。 警政署首次成立律師團,誓言要成為警察的後盾。

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我們會幫他們先墊錢。

只是,台灣警力,從過去嚴重缺損高達4千多人,不斷增補下,如今又出現警力過剩的問題,專家擔心,恐怕造成地方財政負擔,對警察的保障,勢必再受到衝擊,保護民眾安全的人民保母,很難伸張自己的正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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