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 王詩涵 張春峰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一名30歲嫌犯,上個月6號,持空氣槍,跑到香港一間鐘錶行,搶了兩支共價值389萬台幣的手錶,他搶完後逃回台灣,因為台港沒有司法互助,這件案子就像是陳同佳翻版,但依據我國法規,加重強盜罪,本刑是三年以上,國人在境外犯案,台灣依然有司法管轄權,最後台中地檢署與警方,聯手抓人,這個舉動,有抓給香港看的意味,也提醒台灣民眾,在境外犯罪,不是沒辦法辦。
鐘錶行門口一把掉落的空氣槍,港警上門蒐證,10月6日這裡發生強盜案,有嫌犯持槍上門,搶走兩隻共價值台幣389萬元的手錶,而嫌犯被查出,是台灣人,犯案後隨即回台,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說:「香港的警務部門,他們就人別上面的資訊,是給我們第一手的情資」。
台灣檢方和警方,很快的找到一名30歲嫌犯,警方 vs. 嫌犯說:「不要動」,警方在嫌犯住處搜出不法所得,270萬現金,還有幾隻名錶,原以為,案子可以圓滿落幕,也可以把贓物歸還給香港鐘錶行,但,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說:「當我們想跟(香港)他來做進一步的,在執行上面需要的溝通的時候,那可能在目前的狀況下,應該是有些難處」。
台港沒有司法互助,這件案子宛如陳同佳案翻版,到底跨境犯罪誰來辦?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說:「加重強盜罪,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我們台灣這邊是有管轄權」。檢方強調,只要,台灣人犯的案子本刑是三年以上,就算是在境外的作為,台灣依然有司法管轄權,現在人抓到了,台灣檢方希望香港能提供完整犯罪事證,讓整件事能有更全面妥善的處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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