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法院忘寄公文! 苗栗里長被判刑照領薪

【台語新聞】法院忘寄公文! 苗栗里長被判刑照領薪 | 華視新聞

華視新聞 吳烈安 蕭鈺燁 巫召清 苗栗報導  / 苗栗縣

離譜的疏失!苗栗頭份田寮里的里長,在今年2月因為妨害投票,遭到法院判刑,並得解除里長職務,但苗栗地方法院的書記官,卻忘了把判決書寄給頭份市公所,9個月來,這名里長沒被解職,每個月還繼續領4萬多塊的補助,直到最近市公所收到判決書才發現。

苗栗頭份田寮里羅姓里長,平時在地方服務,關心居民或弱勢族群,但他其實在今年2月,就因為妨害投票,遭到法院判刑,並得解除里長職務,但法院卻出了包,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說:「因為書記官啊疏忽,雖然判決送給被告和檢察官,但是沒有送達給頭份市公所和縣政府及選委會」。

這一個疏忽,羅里長不但多當了9個月,還多領了每個月4萬5千塊,共40多萬元的補助,市公所收到判決書後,強調這筆錢一定會討回來,苗栗縣政府民政處長彭基山說:「事務費我們必須要追繳,追繳回來,所以這一段時間是不可能就是有所謂的讓他爽領,這個事務費的這種事情發生」。

至於羅里長本人,到底知不知道被判刑,家人說,這個月才收到通知,里長家人說:「我就知道是這幾天這個,12月1號喔,12月分啊」。家人解釋雖然有收到判決書,因為市公所沒發公文,羅里長才繼續在地方服務里民,接下來會配合市公所,解除里長職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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