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吸菸年齡上修至20歲

國健署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吸菸年齡上修至20歲 | 華視新聞
(翻攝Pixabay)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健康署今(29)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合法吸菸年齡上修至20歲、電子煙等新興菸品則以「類菸品」納管,明文禁止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以杜絕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對於國民健康之危害。

國健署表示,國內吸菸行為調查發現青少年紙菸吸菸10年來首見上升,電子煙更增加5成,有超過82%吸菸者在20歲之前就開始吸菸,20歲之前大腦仍在邁向成熟階段,容易受到尼古丁成癮影響;依美國研究顯示,禁菸年齡延後,成癮的機率變小,美國已經在去年12月立法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到21歲,新加坡、泰國分別也提高至21歲和20歲;國內在本次修法將吸菸禁止年齡提高至20歲。

國健署指出,近年來,國際上陸續推出之新興菸品或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之類菸品(如:電子煙),尚未明定管理機制。此類產品,或因具有新奇感,或因含有各式口味之添加物,或因免於課徵相關稅捐,而具有價格競爭力,已逐漸以各種管道,進入國內消費者手中。國際間已發生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2019年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應從嚴禁止或限制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及使用;美國麻州、密西根州、舊金山州、紐約州、加州、及南韓、印度亦已陸續立法禁止電子煙。

國健署表示,該修正草案特增列類菸品之定義,並明文禁止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以杜絕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對於國民健康之危害;且祭出重罰,最重可處1千萬元至五千萬元罰款。國內參考國際趨勢進行相關管制,國際是用新興菸品,國內則是使用「類菸品」進行涵蓋,未來如果還有其他類似菸品出現在市面就可以納管,不用每次都修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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