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事故多 擬比照機車要掛牌

莊雨潔 張政捷 報導  / 台北市

過去發生不少電動自行車的事故還有死傷的事件,交通部近期將推動修法,規定電動自行車經過了審驗合格之後,必須要像機車一樣辦理登記、懸掛車牌,而且必須要保強制責任險才能夠上路。另外,未來也會要求必須年滿14歲才可以騎乘,如果違規的,父母或者是監護人就會被處以600到1200元的罰鍰。

按下啟動鍵,手催油門,所有的動作都像是在騎一般的機車,但因為時速在25公里以下,現行規定將它列為「慢車」。但其實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事故及死傷近年激增,光是去年,交通事故就有5717件,更造成了25人死亡,5074人受傷。

因此交通部研擬修法,未來電動自行車審驗合格後,要像機車一樣辦理登記和領用,並懸掛車牌也得投保強制責任險,年齡上也有限制。華視記者莊雨潔說:「若是違規父母或監護人就會被罰600到1200元,不過因為青少年沒有考照,也不熟悉交通規則,因此還是有不少人有疑慮。」

電動自行車使用者說:「18歲不然再往下也是16歲以上,這樣比較熟悉。」電動自行車使用者說:「18歲吧我還是覺得要大一點才騎,安全比較重要。」面對民眾的疑問,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接下來會蒐集各方的意見,再做調整,希望可以確實達到減少違規和事故的目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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