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廢清法》檢舉獎金設領取上限 一年最高30萬

北市《廢清法》檢舉獎金設領取上限 一年最高30萬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增加民眾檢舉意願,同時避免檢舉獎勵演變為職業化與商業化,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今(22)日通過《台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提高檢舉載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之檢舉獎金額度,由原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三十,調高為百分之五十,並規定檢舉人同一年度所能累計領取的獎金,最高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於近日發布實施。

北市修訂《廢清法》檢舉獎金領取上限:一年最高30萬

北市環保局表示,由於環保稽查人力有限,且民眾檢舉環境污染案件,待稽查人員到場後,往往污染源已消失或行為人已不見蹤影,獎勵辦法基於鼓勵的立場,對熱心民眾檢舉破壞環境行為給予適度獎勵,協助糾舉各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本次修正提高檢舉載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之檢舉獎金額度至百分之五十,是因近期時有查獲載運剩餘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車輛,未攜帶聯單或攜帶不實聯單之情形,故調高檢舉該類案件之獎勵金比例,期以提高誘因,加強民眾協助舉發不法。

此外,北市環保局說,由於科技日新月異,各類攝影器材及行車記錄器之使用普及,造成部分以從事檢舉為業的職業檢舉人,藉此領取高額獎金,依該局統計106年獎金領取最高者為640,680元、107年為703,920元,108年為818,160元,實與當初立法初衷相違,且引起社會不良觀感及詬病,故本次亦將檢舉人同一年度所能累計領取的獎金額度設定天花板,以30萬元為限。

環保局說明,為讓民眾清楚檢舉獎金相關規定,已設有廢清法檢舉獎勵專區,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至環保局網站的廢清法檢舉獎勵專區內瀏覽,該局於受理民眾檢舉後,會先行檢視是否符合相關要件,再依職權進行查證,並在行為人繳款結案後,再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同時也呼籲關心環境的民眾,能勇於檢舉身邊發現的環保違法行為,以共同維護整潔美好的市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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