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771曾參加台北馬拉松路跑?陳時中駁斥:沒有

案771曾參加台北馬拉松路跑?陳時中駁斥:沒有 | 華視新聞
陳時中(指揮中心直播)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針對媒體報導被案765紐籍機師傳染的案771,曾在本月20日參加「台北馬拉松」路跑活動,指揮官陳時中嚴正表示「沒有」。

案771曾參加台北馬拉松?陳時中嚴正駁斥

根據《CTWANT》獨家報導,案771曾於確診前2天,也就是12月20日參加「台北馬拉松」路跑活動,由於當天活動約有2.8萬人參加,若案771確實有參與,恐怕成為防疫破口。報導更指出,高雄某印刷大廠還發文給各單位主管,要求清查員工是否參加過同場的路跑活動。

對此消息,陳時中下午在指揮中心記者會時澄清「沒有」。陳時中表示,擔憂現在這種真真假假的訊息在社會流傳,進而造成恐慌,這都是沒有必要的,希望大家能夠相信指揮中心的判斷及一貫原則。陳時中強調,指揮中心會把有防治需要且沒辦法掌握的訊息,向社會大眾公布。

嗆記者「別再問」?陳時中向媒體道歉

陳時中也提及,自己上午有看到媒體報導,稱他昨日「嗆」媒體要記者不要再問確診個案足跡的問題,他回應表示自己沒有「嗆」的意思,只是已經再三說明過同樣的事情。陳時中說,若大家有認為這句話有嗆的意思,向大家表達歉意,沒有要嗆大家,只是想把事情講清楚。

別再轉傳!指揮中心重申確診個案資料發布依據 

另外,陳時中也重申指揮中心4月時曾公開的確診個案資料之發布原則依據:

1.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

2.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3. 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時,以《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為原則,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惟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於防疫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避免疫情擴散,得指示對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

指揮中心強調,為防治及控制傳染病蔓延,保障全體國民健康為前提,將依據上述原則進行確診個案資料發布;也請民眾收到未經證實之相關資訊時切勿轉傳,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