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君萍 許文男 報導 / 高雄市
開車打方向燈要閃幾下呢?近來網路流傳一段影片,說這方向燈至少要閃5下,否則就是違規會被開單。不過高雄市交通局表示,這樣的訊息是不正確的,交通法規裡並沒有規定,變換車道時方向燈要閃幾下,而是全程都得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會被開罰6千元。
記者邱君萍說:「在南部不少開車的,不愛打方向燈,要不然就是閃個幾下。」民眾說:「可能有習慣就是一下,一下就回來的就可能他示警這樣子。」我們就實際上路觀察,直擊到好幾輛車變換車道時,方向燈只閃了三四下,有的根本都沒打。
而近期網路上就流傳這段影片,車輛在國道上沒打方向燈,或意思意思閃兩下的違規畫面。影片上的還有段說明,說方向燈至少要閃5下,否則就是違規會被開單。方向燈要閃5下是真的嗎,高雄市交通局說不完全正確。高雄市交通局主秘許啟明說:「從一開始到整個車道變換完成,必須要全程來使用方向燈,並沒有規定要打幾下的這樣的規範。」
根據交通局統計,高雄市110年1月到8月,沒打方向燈被開罰的,國道上有1萬5100件,一般道路則有4萬1713件,總共5萬6813件,每個月就有7100件,顯示出很多高雄人,開車不打方向燈的壞習慣,交通局表示這樣不但增加車禍風險,一旦被檢舉開單最高開罰6千元,別跟錢過不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