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萱 謝憲宗 報導 / 台中市
有民眾在網路PO文,寫自己的老公寓出租給4寶爸媽,欠房租跑路,房門被破壞,牆壁冰箱都發霉,冰箱還有壞掉食物。他無奈的說,自己有3間房子出租,都遇到很差的房客,除了這一次的4寶爸媽欠房租跑路外,有一間透天厝租給店舖也欠房租、欠繳電費,還有一間是等到警方通知,才知道房子變詐騙機房,出租房子租了一肚子氣,自認是最倒楣房東。律師建議,租賃合約要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進行公證,比較有保障。
民眾PO出廚具發霉冰箱發霉,裡頭還有過期食物,甚至房門被破壞,牆壁被亂畫的照片,難怪有些有錢人寧可把房子空著,也不要出租,因為這間老公寓,出租給一對30多歲生了4個小朋友的夫妻,欠4個月房租後跑路,打開房子卻是一大堆家具、電器發霉壞掉,讓他很生氣,更無奈表示,自己租出去的房子,不只這一間遇到不好的房客,之前租給店舖,也是欠房租,跑掉電費留給他繳,還有等到警方通知,才知道租出去的房子變詐騙機房,出租房子租了一肚子氣。
民眾說:「真的是倒楣啊,這個房客比較不愛乾淨,自己生活環境這麼糟的話,也是很痛苦。」非當事人說:「房子畢竟是自己的嘛,定期關心那個房客租房的情況。」民眾大部分都覺得,這個房東太倒楣了,但也有人認為,如果是自己的房子,為了避免被房客破壞,應該要時時去關心。
非當事人律師洪家駿說:「如果滿2個月以上都未繳租金,那他們可以做的啟動措施就是,所謂的去沒收押租金,租賃的合約有進行公證程序的話,可以不用透過訴訟,來把房子儘早收回來。」房東租房給房客,會遇到好人或壞人真的很看運氣,律師說,可以選擇簽約時,簽訂好協議和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進行公證比較有保障,如果還是遇到了,只能提起告訴。
非當事人律師洪家駿說:「就只能單憑當初租賃合約,所記載的承租人,來跟他提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訴訟。」律師強調,欠租金的部分,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催告他定期給付,還有請承租人負責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裡面有東西被承租人弄壞了,房東修了之後,也可以向承租人要賠償,來保護自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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