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監女管理員戀上受刑人 偷送違禁品遭判刑

張益鈞 黃瑞麟 蕭羽秀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監獄發生違紀事件,在戒護科的女管理員,被查出多次替簡姓受刑人私自夾帶保健食品、佛珠等違禁品。一查才發現,原來受刑人在擔任雜役期間,與女管理員多有接觸,進而相戀。夾帶違禁品價值破萬元,這名女管理員也被解,並被判刑1年6個月。花蓮監獄也進行檢討,加強監獄人員的法治教育。

到監獄探視送物品給受刑人,除了品項只能是衣物等生活用品或食物,每件都得仔細確認,但在花蓮監獄,卻發生戒護科的約僱女管理員私自夾帶物品給受刑人,陳姓女子從107年起,在戒護科擔任約僱管理員,因為職務上會和受刑人接觸,與簡姓受刑人認識後被猛烈追求,108年兩人開始交往,陳姓管理員就多次替受刑人男友,夾帶保健食品等,直到110年4月才被查獲,累計金額突破萬元,陳姓管理員不僅知法還犯法,簡受刑人也多次違規使用電話和受刑人通訊。

前花蓮監獄管理員說:「這件事情是非常不應該,照理來講管理員應該要有管理員的那種紀律,怎可能跟人犯搞上這種關係,不會說單獨讓(管理員)個人,一個人進出男監或女監。」監獄管理亮紅燈,花蓮監獄也做出懲處,花蓮監獄副典獄長吳必成說:「教化科跟戒護科的服務員,以後我們就不編列這樣的服務員,加強其他視同作業就是服務員他們的管控。」

陳姓女子110年4月被發現後遭到解,目前被依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1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陳姓管理員不但沒盡到管理職責,還被愛情沖昏頭賠上工作,讓自己也吃上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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