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藝人炎亞綸,去年被網紅耀樂,指控未經同意,持有他還沒成年的私密片,炎亞綸被起訴後,官司打了5個月,雙方宣布和解,今(30)日上午,士院一審宣判,依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個資法等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主要就是因為炎亞綸有認罪,而且也積極協調和解,全案還可上訴。
網紅耀樂VS.藝人炎亞綸(2023.06.21)說:「讓你承受你這個人生,不應該承受的事情,真的很抱歉對不起。」突如其來現身記者會,炎亞綸當眾鞠躬,對網紅耀樂道歉,他被指控,在對方16歲,沒經過同意之下,拍了私密片。藝人炎亞綸VS.記者(2023.07.03)說:「是合作有糾紛嗎小心小心,(來你們先走你們先走)。」
隔了快兩週,炎亞綸被搜索約談,複訊諭知50萬元交保,被限制出境出海,直到今年2月底,才150萬具保解除。網紅耀樂(2024.03.11)說:「就是這個案件其實已經,持續了好一陣子然後,只希望這個案件可以盡快落幕,希望可以回歸正常的生活。」從去年底打官司,雙方第三次開庭,才對外宣布調解成功,但對於和解的金額,疑似達成保密協議,始終沒有曝光過;官司打了5個月,炎亞綸涉犯三罪,一審判7月緩刑3年。
士林地方法院庭長蔡守訓說:「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均緩刑3年主要是被告,已經有坦承犯罪,事後也跟被害人這邊達成和解,審酌他的犯後態度,所以給予緩刑3年。」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散布或者是播送兒少的性影像,可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以下罰金;炎亞綸因為積極和耀樂達成和解被判7月,法槌輕輕落下。一審宣判後不到5分鐘,炎亞綸IG限動就PO出了合照,似乎早就知道會被輕判;至於耀樂,前一天晚上也PO出開心合照,還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雙方應該都不會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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