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慈 黃昭盛 報導
該不該廢除死刑,看看日本的案例。13年前,山口縣光市發生殘忍凶殺案,未滿18歲的少年福田孝行闖入民宅,性侵並虐殺本村太太,甚至把本村太太才11個月大的女兒也重摔之後勒斃。手段極為兇殘,而且翻供不認罪,即使嫌犯未滿18歲,最後還是被判死刑。
抱著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本村太太笑得好甜好甜,怎麼也沒想到,母女倆竟然被殘忍虐殺,犯案的兇手福田當時甚至未滿18歲,他殺了本村太太之後再性侵害,旁邊本村太太的女兒一直哭,福田竟然把小孩猛摔勒斃,23歲的本村先生回家,發現妻子女兒慘死,痛不欲生。
直到13年後,少年殺人犯終於被判處死刑,本村先生召開記者會,說出的每一句話都好沉重,被害人家屬本村洋說沒有高興,他如果認罪還可以逃過死刑,嫌犯福田不但沒有認罪,還說性侵害死者,是一種"復活儀式",毫無悔意,連他的爸爸都只能搖頭嘆氣,嫌犯福田的父親說日本不但沒有廢死,即使未滿18歲,惡性重大還是判了死刑,同樣的立場態度,台灣也沒有鬆口。
死刑犯講人權,那死者跟家屬的人權在哪裡,如果死刑犯需要機會,那當初怎麼不給被害人一個機會,廢除死刑,怎麼看都少了同理心,沒有真實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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