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警殺黑人 用槍時機爭議再起

林佳蓉 編譯

美國南卡州,上週末傳出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案件。警察從背後開八槍,打死了一名手無寸鐵的黑人,執法過當,遭到殺人罪起訴而且被開除。警方的用槍時機,因為這起案子,再度成為美國媒體焦點。其實,美國警察在盤查可疑嫌犯的時候,生死一瞬間的緊張,可能造成誤判,讓自己吃上官司,甚至送命。接下來有好幾個類似案例,一起來看看。

南卡州哥倫比亞市的一處加油站,一名公路警察剛剛攔檢一輛車,雙方對峙,非常緊張。就在這名男子轉身進車拿駕照時,警察開槍了。這名男子幸好並無大礙,不過開槍的警察卻被開除,還被控開槍行兇。

另一起案子則是發生在蒙大拿,警察發現這輛車上坐著四名男子,於是靠近盤查。警察認出其中一人是一起槍擊案的嫌犯。結果男子被打死,他身上並沒有武器。不過值勤的警察說,男子左手不斷動來動去,他覺得生命受威脅,因此開槍。法官裁定警察是正當防衛。

還有一起案子發生在亞利桑納,警察的隨身攝影機拍下死前最後時刻。畫面中男子是家暴嫌犯,警察準備搜身時,嫌犯突然從口袋掏出手槍,連開六槍打中警察。這位24歲的警察送醫不治。嫌犯後來搶奪警槍,飲彈身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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