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32謀殺 記者罹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張良瑜 何孟倫 梁宏志 報導  / 澳洲

澳洲有一名社會線女記者,她十年來報導過32起謀殺案,親臨很多命案現場,也因為看過太多屍體,導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只常作惡夢,甚至邊哭邊寫新聞。事後她不堪壓力離職,並且向報社提告,最後法院判她勝訴,報社得賠償她台幣391萬。的確,社會線記者親臨現場、目擊傷亡慘狀,即使身心靈飽受煎熬也得隨時待命,實際訪問站上第一線的資深社會記者,告訴大家鏡頭背後的故事。

1998年2月中正機場上空,一聲轟然巨響,奪走機上196條性命,波及地面民宅汽車,總共202人不幸罹難,一片火海滿地殘骸,大塊小塊的屍塊散落在草堆跟馬路,救難人員一不小心就會踩到四分五裂的屍體。

那一晚的觸目驚心,嚇壞不少現場記者,為了呈現即時報導,再害怕都得咬緊牙關,在殘破不堪的屍塊堆中隨時待命,記者長期處在高壓超時的工作環境,身心健康也跟著出問題,尤其親臨災難現場揮之不去的慘狀日積月累,更容易造成癮性疾病。

根據統計,記者常見的身心問題第一名是脊椎。肩頸跟肌肉占了14.83%,第二名是心理衛生占了13.54%,其次是睡眠、腸胃、眼睛跟血壓方面的疾病,澳洲就有女記者十年來接觸32起謀殺案,看過無數被謀殺、姦淫的屍體,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向報社提告,判決出爐,報社要賠償女記者澳幣18萬,等同台幣391萬。但台灣若有相似情形,記者有可能勝訴嗎?

《勞基法》第59條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該補償必需的醫療費用,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也要按原領工資予以補償,正視媒體工作帶來的職業傷害,在每個高品質新聞的背後,更多的是民眾無從得知的辛酸血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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