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即刻失效! 港高院拒批緩執行令

《禁蒙面法》即刻失效! 港高院拒批緩執行令 | 華視新聞
香港禁蒙面法即刻失效。 (資料照片)

黃品瑄 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10)日拒絕就《禁蒙面法》違憲案批出暫緩執行令,媒體解讀,這意味著禁蒙面法即刻失效,上訴庭頒下裁決,拒絕政府就禁蒙面法的暫緩執行令申請,並宣布下月9日開庭審理此案。

禁蒙面法引反彈 議員要求法庭裁定無效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先前根據《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並於10月5日生效,若參與反送中示威的民眾蒙面,將可能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港幣25000元的罰金。

《禁蒙面法》引發香港輿論反彈,其中24名泛民派議員與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認為《基本法》並無賦予特首立法權力,但《緊急法》卻賦予特首極大的權力任意立法,特首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立法,讓立法程序失去透明度,要求法庭頒令裁定《緊急法》、《禁蒙面法》無效及違憲。

高院原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港府上訴頒臨時暫緩令

高院原先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然後港府向法庭申請,尋求條例繼續生效,高院原訟庭頒布7天臨時暫緩令,並裁決《禁蒙面法》「不符合相稱性的驗證標準」,但對《緊急法》是否違憲則不作裁斷,港府隨後向高院上訴庭上訴,指出香港現處暴力亂局,《禁蒙面法》具必要性保障守法公民。

目前外界將關注在政府上訴過程中,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是否會就,這次香港最高法院的判決做出評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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