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 林鄭月娥擔任主席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 林鄭月娥擔任主席 | 華視新聞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香港

港府發言人今(3)日宣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版國安法)》,香港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並由香港特首林政月娥擔任主席,同時任命多位司長與局長擔任港區國安委成員。

根據香港政府今日通報,港區國安委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發言人也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8條的規定,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至於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也已依照《港區國安法》第44條第1款的規定,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政府發言人補充,「港區國安委將於稍後召開第一次會議,全面推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港區國安委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巨集、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而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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