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申請保䆁被拒 還押至明年4月

黎智英申請保䆁被拒 還押至明年4月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昨(11)日被檢方依違反港版國安法、增加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名。今日,香港檢方就以這個罪名起訴黎智英。法院審理之後裁定,案件延到明年四月16日再偵訊,黎智英想當庭申請保釋,結果再度遭到拒絕。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警車準備出庭。媒體赫然發現73歲高齡的黎智英被當成了重刑犯押解。鏡頭拉進、定格細看。他身上扣了兩條鐵鍊,一條環繞腰間,銬住他的右手;另一條不僅銬住他的左手,還扣在左側另一名戒護員警的腰間上。幸好他雙腳沒上銬,否則想爬上警車的階梯都很困難。押解黎智英的警車一路開到西九龍法院。

24小時前,檢方以違反港版國安法、剛給他添了一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名。針對他在推特發文,及接受外國傳媒訪問,呼籲制裁中國及香港,八天前,法官剛以「欺詐罪」拒絕黎智英交保,並延押到明年四月16日再行審理。

當時香港法界認為:法官以欺詐罪刑期最高14年,被告可能棄保潛逃為由拒絕交保,極不尋常;而且以檢警還有需要進一步調查的罪證為由,把黎智英延押到明年4月16日。黎智英的律師原本打算下週二再度申請保釋,想不到港府先出手,以違反國安法、刑期最重可能判無期徒刑的罪名控告黎智英,讓他交保的希望更為渺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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