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來的問題

胡淑裕 蕭若華 報導  / 台北市

  最近老師打學生被判刑的事件,引起了教育界的震撼,和社會大眾的熱烈討論,這個事件之所以引起這麼多的關注,主要是百分之九十的老師,都有體罰學生的經驗,而百分之八十的家長也都認為,頑劣的孩子應該給予適當的體罰,究竟什麼才是適當的體罰?不體罰真的教不好孩子嗎?

  九月十號法官的一紙判決書,判決體罰學生的老師有罪,使百分之九十的老師人人自危,因為他們都曾經體罰學生。雖然法官一再說明,這個判決是針對傷害罪,和體罰無關,但是因為整件事情,是由老師體罰學生演變而成,於是「體罰」這個多年來只能做不能說的問題,便由檯面下搬上了檯面。

  法官這個判決告訴所有老師一個事實,今天不論您是出於糾正,出於愛心,還是出於維護老師的尊嚴,一旦打傷了學生,您也跟一般人一樣會吃上官司,換句話說,如果您沒有打傷學生,就大可不必驚慌。

  根據我們實地採訪及研究報告顯示,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家長,都贊成老師在面對頑劣的學生時,可以適當的體罰,那麼什麼是適度體罰,即使訂出適度體罰的範圍,又如何避免老師在盛怒下出手過重,師大教育系教授陳伯璋因此建議。

  「愛之深、責之切」,「玉不琢、不成器」,是我們傳統的觀念,但是教育部根據學習理論,還是明文規定嚴禁體罰,因為體罰是改變行為方法中,負作用最多的方法。

  體罰是教育學生,最後、最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這是這一場由台北縣教育局主辦的研討會中,教育學專家和老師共同得到的結論,但是不體罰,在我們目前的教育體制下真的可以做得到嗎?

  李瓊慧老師是個從來不體罰學生的老師,因為她的教育理念告訴她,體罰容易使老師和學生處於對立的立場,她即使是為學生好,學生也很難接受。李瓊慧老師也承認,在目前學生人數過多,課業壓力過重的情況下,容易使老師執起教鞭。

  有人說今年是「教育問題年」,教育問題層出不窮,事實上,這些教育問題存在已久,所以與其說,今年是「教育問題年」,不如說今年是「解決教育問題年」,體罰是積弊已久的教育問題之一,只是能夠被大部分的人接受,所以很少搬到檯面上討論,然而體罰的最終目的,還是使學生能聽話而不需要體罰,那麼在目前大環境還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除了建議老師「體罰是教育的最後一個方法」外,目前有些家長的做法或許也值得參考。

  孩子的世界是一個有情的世界,他往往對人不對事,要改變小朋友的行為,光是為他好他不見得感受得到,最重要的是要他認同、喜歡,你的話他才聽得進去,教育的目的也才能達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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