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日要工作 學童老師也無奈

 / 台北市

  學校的家長日活動,本來是希望讓父母了解子女的在校情況,但許多爸媽為了工作不能請假,反而讓孩子失望。就有教師團體和產業工會代表,聯合呼籲政府修法,讓家長出席家長活動,可以請公假,照領一日薪資。

  學校最近剛開學,一學期一次的學校家長日活動,也陸續在各學校展開,不過對家長、孩子和第一線的老師來說,這個難得的日子,卻顯示出很多家庭的無奈。

教育基本法明文規定,家長有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不過礙於現實,上班族的家長們如果想參加,只能向公司請事假或特別休假,除了被扣薪,還會影響考勤、全勤獎金的發放,所以家長團體指出,以美國加州為例,為了鼓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一年給四十小時,每個星期最多八小時的休假,其它像內華達州、華盛頓州、麻州等,一年二十四小時,台灣政府也應該給父母多一些方便。

而教育部則認為,美國的經驗,的確是個先進的法案,教育部樂觀其成,不過勞委會說,如果只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法,很多企業不適用,所以受惠的勞家長還是很有限,未來該如何修法,需要從長計議。(記者陳姝君、陳昌維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