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1 11:58

室內溫度低於26℃要罰

張鎮麟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北市公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今年七月開始,大型營業場所以及辦公大樓,冷氣氣溫必須在二十六度以上,低於二十六度將會罰款一到五萬,首當其衝的就是健身房跟百貨公司,運動民眾抱怨,以後運動不是要熱死了。

  還沒走進門,溫度就降到二十度,全台北最涼快的地方,大概就是健身中心了,連路過的民眾也順便站過來,涼一下。涼風陣陣吹來真的很舒服,不過為了節能,從七月開始,台北市個大營業場所,室內溫度都得控制在最低二十六度,健身房裡面這種二十一度的低溫,可就違規了。冷氣溫度要調高,第一個反對的就是運動民眾,不管是跑步,或是舉啞鈴,每個人都是流汗流浹背,運動就已經夠熱的,人一多空氣更悶熱。

  新的法規預計在七月開始實施,不過還是有六個月的緩衝期,讓業者可以改善,只是二十六度的標準到底適不適合每個營業場所,政府必須再審慎調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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